校内各有关部门、各位老师:
为做好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2025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含延续资助项目,下同)、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原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合作创新研究团队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和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等。上述项目类型以外的其他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等,申请人应尽量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一、申请人事项
1.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于2025年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学院科研秘书提交《基金系统添加人员信息申请表》,由学院统一提交校科技部。
2. 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2025年,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试点设立的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人应当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严格开展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重大项目、卓越研究群体(原基础科学中心)延续资助项目预算评审。项目申请中有合作研究单位的,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分别编报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3. 申请人应当根据申请书研究内容从“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和“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中选择一类研究属性。其中,“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是指选题源于科研人员好奇心或创新性学术灵感,且不以满足现阶段应用需求为目的的原创性、前沿性基础研究;“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是指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或国家需求为牵引的基础研究。
对于试点分类评审的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重点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结合申请人所选择的研究属性,组织专家进行分类评审。
4. 申请人应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格式个人简历文件。对于个人简历中列出的代表性论文,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填写时应当根据其发表时的真实情况如实规范列出所有作者署名,并对本人署名情况进行标注,同时上传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格式的扫描件。
5.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合作创新研究团队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原基础科学中心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和重大项目,其研究期限由信息系统结合项目类型自动生成,申请人不可更改。
6. 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
7. 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如涉及科技伦理敏感领域的,应经过伦理审查。
8. 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校内申报工作安排
1. 各学院、团队应采用多种形式,自主安排6次以上申报论证指导。
2. 2025年2月26日,学院提交《2025年度国家自然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3. 2025年3月2日,学院提交《实验室生物安全承诺书》、《生物安全与医学伦理审查申请表》。
4. 2025年3月12日,教师完成系统填报,并向学院提交基金系统导出的申报书PDF版本,以及《2025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形式审查表》。
5. 2025年3月13日-14日,校科技部集中组织学院进行形式审查,教师按照形审反馈意见,修改完成系统填报。
6. 2025年3月17日,校科技部完成系统审核。
7. 2025年3月18日,完成我校申报工作。
三、其他注意事项
2025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依托单位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材料。为避免项目批准立项后,项目参与人不能及时签字、参与单位名称更改或者参与单位名称与用章名称不完全相符等情况,建议申请人在线提交申请书之后,完成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的参与人签字和合作单位盖章,申请人自己留存。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信息系统中提交的最终电子版申请书保持一致。
校科技部联系人:周益,28877178。
附件:2025年度国家自然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生物安全与医学伦理审查申请表.docx
实验室生物安全承诺书.doc
添加人员Excel模板.xls
浙江工商大学2025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形式审查表.doc
科学技术部
202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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