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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2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及特别评选活动的通知
( 来源:   发布日期:2022-09-09 阅读:次)

学院各班级: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树立我校优秀本科学生典型,根据《浙江工商大学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浙商大学〔2018〕269号)规定,决定组织2022年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及特别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名额

     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的名额由省教育厅下达。学校待省教育厅下达名额后,根据学院本科学生人数,将另行通知学院推荐人数。

     学校举行国家奖学金特别评选活动,拟评选出3名国家奖学金特别评选奖,不占下达到各学院的国家奖学金名额指标,并从中选拔推荐1人参加浙江省高校国家奖学金特别评选活动。

    二、推荐条件

   (一)符合《浙江工商大学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商大学〔2018〕269号)(附件1)申请基本条件。

   (二)学习成绩及综合考评成绩有一项或是两项都没有进入前10%,但均在前30%以内的参评学生,需上报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详细证明材料。学术研究类或创新发明类证明材料需通过专家鉴定,并经过学校审查证实。

   (三)学生评奖学年内,学生的体育课成绩或体质测试成绩达到良好(80 分)及以上。(体育课免修者不做体育成绩要求;体测免测者中,只有确实丧失运动能力、被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残疾学生不做体测成绩要求)。

    三、参评期限及成果的认定说明

    国家奖学金参评年度均为2021/2022学年,即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未曾获得过国家奖学金者,成果不受参评年限制,成果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已获得过国家奖学金者,凡在上一次申报截止时间之前取得的成果,不得再用于本次申报,用于再次申报的成果,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

     四、评审要求

   (一)国家奖学金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学院切实加强管理,按照规定的程序操作,认真做好评审推荐工作,确保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

   (二)学院按要求成立学院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五、评审程序

   (一)学生申请

    学生根据规定的推荐条件,向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请参考附件3样表进行填写)、《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高等学校)》(附件4)、《2022年统计与数学学院本科国家奖学金申请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和纸质稿,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请者还需提供参评学生事迹材料和个人展示材料。请在9月13日之前上交辅导员审核。学生申请必须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提交相关材料。

    (二)学院初评推荐

    首先,学院根据《统计与数学学院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进行公开评审和评议,确定预推荐排序名单后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然后,学院原则上推荐1-2名候选人参加2022年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特别评审活动。候选人按材料提交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三)学校初审

    学工部组织专家对学院推荐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遴选出10名“国家奖学金特别评选”候选人参与国家奖学金特别评选活动现场。

    (四)特别评选现场活动

    学校计划9月28日组织国家奖学金特别评选活动,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特别评选候选人现场作自我展示、形式不限,个人总时长不超过8分钟,其中学院推荐视频2分钟,个人展示6分钟。专家评审组进行现场评选,提出3名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特别评选奖建议名单。

     (五)结果公示

    学校对2022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及特别评选奖名单进行公示,接受公开监督。

  六、材料提交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请参考附件3样表进行填写)、《 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高等学校)》(附件4)和《2022年统计与数学学院本科国家奖学金申请汇总表》(附件5)纸质稿(一式三份)和电子稿及相关证明材料。尤其是专业素质和基本项名次未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需提供详细的证明材料。

    2.参评学生事迹材料:事迹材料(另附)1000字左右(正文宋体小四、1.5倍间距)。纸质稿(一式三份)和电子稿。

    3.提交个人展示材料:提交个人展示材料:自我展示、形式不限,个人总时长不超过8分钟,个人展示6分钟,推荐视频2分钟。

    以上材料,电子版打包,文件命名:统计学院+姓名+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电子版、纸质材料均上交辅导员。

七、提交时间

    1.9月13日16:00前,提交申请材料。

    2.9月19日16:00前,上交学院参与学校国奖特别评审人选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稿,其中电子版打包,文件命名为:统计学院+姓名+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9月30日15:00前,上交学院国奖推荐人选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稿,电子版打包,文件命名为:统计学院+姓名+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

 

                    统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9月9日

附件1 浙江工商大学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docx

附件2 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3 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样表).doc

附件4 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高等学校).xlsx

附件5:2022年统计与数学学院本科国家奖学金申请汇总表.xls

附件6:统计学院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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